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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纲要工作

时间:2024-10-18人气: 作者: 小编

  袁贵仁作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AAAAA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AAAAA工作情况的报告

  袁贵仁作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AAAAA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AAAAA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主持十一届AAAAA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主持十一届AAAAA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就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问题,从教育经费发展和中央财政措施进行询问...

  我的问题是教育部将如何改进有关制度,解决好推进素质教育的症结问题...

  报告指出正与相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请问...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中国人大网将现场图文直播。

  按照日程安排,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昨天下午的分组会议已经对国务院的报告作了审议。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党的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为此,一年多来,国务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制定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审议中委员们同时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全面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是新时期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均,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任务依然艰巨。为推动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委员们就建立教育投入可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今天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

  现在专题询问正式开始。先请六个分组报名和推荐的12位委员作询问发言。询问时间请控制在3分钟之内,回答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之内。

  我想就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提出一个询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国家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是2012年要达到4%。在袁部长的报告中也已经谈到这两年的情况,在2010年现在我们已经占到GDP的百分比是3.66%,比2009年提高了0.07个百分点。在2011年初从预算安排来讲,从全国财政教育支出来讲,比2010年增长了14.6%,其中中央财政的增长更加大一点,高于中央财政支出3.8个百分点,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实际上,到了明年就要达到4%这一点,我相信也应该是做得到的。但是,现在我们在人大的调研当中,在各个地方看到的情况,大家都说很困难,不能再提高了,有这样一种情况。但是我想在这一点上,肯定从财政部、从教育部的角度还是有很多措施加以保证的,也就是说中央和地方到底如何划分这样的责任的,这一点是我想提问的。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这4%确实不是对每一省的,是全国的水平,不是每个省都要达到GDP的4%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另外一个问题可能更加感兴趣,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所以还应当继续投入,不仅是2012年、2013年会怎么样、2014年会怎么样,怎么样测算未来几年每年需要投入的经费保障,建立一个保证教育投入可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在这一点上怎么考虑的。从这一点上来讲,还有一个用钱,要把钱用好,从教育战线来讲,大家都很明确这一点。但是怎么保证、怎么评估?国务院有什么安排。还有,都是财政性投入,从国家教育经费总量当中有一大块是来自于民间的,是社会捐赠的,包括民办教育,现在投入的比例相当低。2008年的统计数据占教育总经费的0.7%和0.5%,这指的是社会捐赠和民办教育,这方面恐怕需要一些鼓励政策,因为在世界上我们看到很多国家在这方面比我们做得好一点,有很多政策,这些方面的政策有什么考虑?怎样动员社会教育投入的积极性?

  尊敬的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4%的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都是高度重视,并在《教育发展纲要》中作出郑重的承诺,要在2012年实现这个目标。刚才启迪委员已经说到了。2010年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3.66%,今年为了实现《纲要》作出承诺的目标,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的文件,并为此专门召开了会议作出了部署。在这些部署当中,主要的措施有四条,昨天袁贵仁部长在汇报当中已经都说到了。第一条是要严格地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即要求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当中超收的分配当中,都要执行法定增长这样一个法律要求,保证财政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第二条是要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要向教育倾斜,切实做到2011年和2012年的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第三条是要求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第四条是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在公共支出尽量向教育倾斜外,还要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中来计提教育资金,这样来多方筹措教育经费。目前上述四条要求的详细配套文件都已经全部出台,总体落实情况还比较好,政策的效果已经在逐步显现。今年1—11月份,全国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达到12332亿,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8%,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1.5个百分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也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教育费附加征收了1231亿元,同比增长46.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了6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9倍。同时预算内基建的教育支出比重也提高到7%。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判断,今年的趋势比去年还要好。

  启迪同志还询问到,为了保证这些措施的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根据现行体制和政策的规定,教育的事权和支的责任,中央和地方都有,但主要的责任在地方,地方统筹利用自有财力和中央财政的一般转移支付以及税收返还,在这三项主要资金中安排的教育支出要占到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的80%左右,各地能否不断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如期实现4%的目标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地的责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专门为此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的文件,提出了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具体办法和量化指标。这些量化指标包括财政教育支出的增幅、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支出的比例、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就是刚才说到的四项具体措施的量化指标。各省的综合得分再根据每一项分值确定的权重来计算得出,同时再考虑财力状况、主观的努力程度等这些因素来分成评价的档次。2012年和2013年年初,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对各省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以便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问责。财政部为此还专门设立了专项资金对如期实现这些指标的省份给予奖励,教育部也根据这些分析评价结果,将来在各地院校设置、学位点设置以及招生计划方面要采取相应措施。各省接到这个通知后都相应明确了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责任,也制订了省对下面的分析评价方案。中央政府在教育支出的责任当中占到20%左右,中央政府应当带头充分发挥这种表率作用,努力增加本级的教育支出。2011年初,中央财政安排的教育预算支出是2964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6.3%,在年初预算的时候就高于财政支出的平均增幅3.8个百分点。再加上一般性的转移支付,现在看,在中西部的教育支出当中,大头都来自中央政府。第三,到2012年以后,当我们实现4%以后,各级政府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并构建可持续的这样一个机制,使教育经费的增长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在贯彻教育纲要时已经在作出部署。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第二个问题的核心思想我理解是如何调动全社会投入教育积极性的问题。我们感到这次教育规划纲要写得非常明确,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实际上就是坚持“两条腿走路、两只手推动”。从我们教育的总经费来说,确实像刚才启迪委员所说的,社会投入部分远远地低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刚才启迪委员说了2008年只占到1.2%,我们也作了一个比较,实际上从1999年开始,这个比重是在不断降低的。我觉得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这几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持续增加,改变了教育经费总构成的结构比例,从原来的约68%提高到2008年的约72%,这样社会资金所占的比重就下来了。二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民间投资进入教育领域确实存在一些政策的壁垒,包括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产权归属、学校权益等都存在不同的问题。特别是在教师权益和财政资助方面,也还存在着不能一视同仁的问题。三是社会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政策不足。比如接受社会捐赠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资金使用流程的透明度还不高,对捐赠方难以形成积极的反馈。现在来看,促进民间教育,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增长非常重要。去年国务院有一个“新三十六条”,特别讲到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实际上就表明了对社会资金进入这些领域支持的态度,现在细则也正在制定。

  要解决的话,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通过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条例,解决民办教育的法人地位、分类管理和财会制度等问题。二是在支持鼓励政策上拿出几条管用的实招。比如放宽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对民间资本兴办或参与举办教育和培训机构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再比如制定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有不同的扶持政策和管理要求,当然包括委员们非常关心的财税、金融、用地、价格和人才鼓励方面的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公共财政的资助政策,要开放政府性资金对民办教育的支持。这里也向大家汇报一下,这几年国家发改委也尝试对部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投资的支持,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也鼓励各地推行“公建民营”这种方式,支持公益性、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从试点和进展的情况来看,有些效果还是不错的,当然,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三是要尽快建立鼓励社会捐赠的激励政策。我们民族有乐善好施、兴学助教的好传统,应该说是非常值得发扬的。改革开放30年来,也使民间的财富有了一定的发展,所以我总觉得在这个时候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是对我们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持。有两方面,一是尽快建立规范透明、有公信力的捐赠管理架构,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和透明度高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在政策上也要给予一定支持,比如要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企业捐资教育的支出也应当研究制定,按一定比例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政策,这都是我们鼓励捐赠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最后也说一下,因为实际上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的分担机制也很重要,我们现在很大一部分在义务教育阶段,那么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合理确定受教育者的个人或家庭分担比例。根据社会发展的水平,培养成本变动和群众承受能力,我觉得还要适时调整收费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集中资金来支持那些我们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体和广大农村,同时要支持教育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开办经营性的教育培训机构,完善市场调节为主的收费机制,满足多样性和选择性教育消费需求。

  最近几年,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的力度,教育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总的来说仍然存在着一方面经费短缺,一方面使用不尽合理的情况。比如说职业教育经费,为每位中职学生补贴1500元的做法,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就很有限。有些家庭条件好的学生用这笔补贴请客、购物,一些地方弄虚作假、多报人头骗取经费。如果把这批钱投在教学设施、校企合作或者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上效果可能会更好。另外现在免费师范生真正到基层的农村学校非常之少。如果不是事先免费,而是实行大学生村官的做法,让这些学生到农村工作以后再减免他的学费,效果可能更好。所以在明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达到4%以后,教育经费有了较大的增长,如何保障这些经费使用更合理、更科学?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教育投入方面事权和财权、责任和义务?是否准备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是否有科学的决策程序确定经费使用方向和重大项目的决定?是否考虑把国家教育经费详细帐目包括公立大学的财务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监督。另外教育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二十字方针之一,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在教育资源的配置,尤其是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如何加以保障。比如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的建设,对城乡薄弱学校的改造,对弱势人群的教育方面,准备采取哪些财政上的支持?

  感谢朱永新委员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和关心。2012年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这是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极大支持,也是对教育系统一个极大的鼓舞。现在的问题是,教育经费大幅度提高之后地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就是一个重大严肃问题。我们的考虑,总的精神是要紧紧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任务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这两项重大工作,把钱用在到刀刃上,使用好、管理好。

  在使用上,在我们常说的要保运转,要保工资,保安全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做到四个“倾斜”。

  一是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多年来,和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应当说在这一点上大家是有共识的,是有感情的,工作也是有力度,有成效的,但是从现实状况看,上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还是相对比较落后,和发达地区差距明显。因此,应当肯定我们这些年的成绩,但对我们的工作成效不能估计过高,教育扶贫任重道远,还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支持下去。

  二是要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为了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规划纲要部署了八类教育,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加上继续教育六类构成了终身教育,还特别重视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这些都需要统筹兼顾,在经费的投入上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比例。从我们的实际测算看,从这八类教育的发展需要看,也参照国际上的一般管理和平均水平,我们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投入的比例还是偏低,应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学前教育的投入。学前教育投入中央已经作出安排,现在需要落实;职业教育投入还需要从长计议,深入研究。我这里还要特别提到义务教育,尽管我们已经实现了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但是义务教育作为国家依法统一组织实施的免费、普及、统一的教育,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义务教育我们经常讲的是“量大、面广、线亿,大学生和学前教育学生各3000万。义务教育我们有1.5亿学生。尽管我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应当说巩固和提高仍是重要任务,特别是刚才永新同志提到的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仍然需要摆在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位置,农村义务教育仍然要摆在优先考虑的地位。

  三是要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有些家庭还难以承担学生上学的费用,我们有一些学生还难以完成学业,包括了几个方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家庭等,这就需要政府给他们特殊的关心、关爱,切实帮助扶持,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我们认为,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四是要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教育质量最根本取决于教师质量,落实规划纲要,落实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最关键、最直接的措施是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我们应当把钱更多地用到人身上去,要吸引全社会、海内外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我们要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师德和业务水平,我们要对那些优秀的教师、作出了重要业绩的教师给予更多的激励、奖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管理方面,我们要切实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金风险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分配制度,决定经费投向设立重大项目、确定资金规模的时候,要做到规则先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监管制度。要完善学校的财会、会计制度,加强学校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国家设立专门的教育经费监管中心,中央编办已经批准了,使对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纪检审计制度。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到结算,重大项目从开工、建设到验收,都要有纪检审计部门的参与,防范违纪违法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收支公告制度。今年我们高校开始以部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财政的收支状况,但形式还比较单一,社会知晓度还不高,特别是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得还不够。我们要建立重大项目的使用公告制度,使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始终处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谢谢。

  我就关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问题,从教育经费发展和中央财政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询问。

  第一,对于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人们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这是最应体现教育公平的领域。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抓住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请问衡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是什么?影响均衡发展的阻力在哪里?有什么硬性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二,目前我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请问中央财政将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

  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到今年12月17日四川省通过了国家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少年文盲,也就是我们简称的“两基”国家验收,中国政府历经25年时间,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这是中国教育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赢得了全世界同行的赞誉。实现全面普及,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之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像高洪委员所提到的,我们要转入上好学、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上。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质量的一个结合点,抓住了均衡,也就抓住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和义务教育的质量,因此均衡发展写进了2006年国家义务教育法。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是要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四类资源。这些资源,我们还把它细化为八项具体指标,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的策略,首先是在县域内的均衡。我们现在所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指的是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均衡发展”只指的是“义务教育”,其他的教育不用均衡发展”这个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很艰巨很复杂的工作,难就难在对于学校均衡不均衡,硬件指标达到不容易,但软件方面可能更难。因为在人们心目中,学校除了硬件不均衡之外,还有学校长期形成的校风、传统、特色。均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普及可以说全面普及,百分之百的都能够入学,但是均衡不可能有全面均衡、绝对均衡,均衡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在发展中不断推进,实现相对均衡。

  第一,以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均衡。这是均衡的基础。也就是说,国家要制定学校办学的基本标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标准及制定本地的办学标准,建一所就要建好一所,对现有的没有达到办学条件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薄弱学校要进行改造,使每所学校都成为合格学校。

  第二,以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均衡。教师资源均衡是均衡的关键,择学校实际上是择老师,我们要改变老师的初次配置,要通过扩大免费师范生教育和义务教育特岗计划规模,吸引高水平毕业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要开展县域内校长教师的交流,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从组织上推动县域的交流。城市学校教师晋升更高一级的职务,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的经历,这样从政策上推动教师的交流。要探索建立到农村任教的特殊岗位津贴,和建设老师周转宿舍,从保障上促进教师的流动。

  第三,以优质资源共享来推进均衡。要通过建立学校的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整体带动各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第四,以强化督导评估推进均衡。我们要像对义务教育普九进行督导验收一样,通过督导评估,对基本实现县域教育均衡发展进行验收。教育部已与各省签订了共同推进教育均衡的备忘录,许多省也与县签订了责任书。这个验收就包括对县级政府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评估。要了解学校之间差距的系数。二是要对县域内解决由不均衡带来的择校、减负等热点难点问题环节进行评估。还要测评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应当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共同发展,不是要千校一面,而是要在基本均衡的前提下鼓励各个学校办出特色、风格,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促均衡、在均衡中促进发展。谢谢。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中央财政近年来在制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时,都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给予了必要倾斜。

  一是在计算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中,中央财政把教育作为重要的因素来加以考虑,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总共7.77万亿元,占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85.8%,年均增长28.9%。其中,中央财政安排中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转移支付3004亿元,占中央财政对地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转移支付总额的84.6%,年均增长53%,主要用于帮助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以及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等等。

  二是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家助学体系、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时,都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和大力支持。

  三是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设计和经费分担比例上,始终注意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比如公用经费,中央与西部的分担比例是中央承担8:2,中部为6:4,免费教科书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来负担,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分担比例上,中央与中西部地区分担比例是5:5。统算下来,中央财政在改革中是拿了大头。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资金846亿元,其中,中西部地区安排711亿元,占到84%。

  四是今年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集中连片地区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同时也将“一补”的标准提高1元,这样小学、初中每生每天分别达到4元、5元。

  五是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出台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拿出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整体上说,这些措施,都体现了中央政府将逐步地、持续地努力来缩小区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心,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予以支持。

  谢谢主席。袁部长在给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到,教育部新成立了一个教育咨询委员会,我自己刚好被安排在第一小组,即素质教育组作为一名成员,我就素质教育提一个问题。我们看到这个教育规划纲要中,把教育要以育人为本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我们教育的育人目标是始终坚持培养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所以促进学生的全面素质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创新能力以及实践的能力,本应该是素质教育最核心和本质的内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注意到许多学校和老师把素质教育当作一个软性的任务,觉得抓不着、看不着,还是应试教育来得比较得心应手和受人关注,所以一般在工作安排上,顶多是在初年级,比如小学的一二三年级中多安排一些音体美的课程或者是书法舞蹈之类的,使得学校在某些方面有特色的节目,这样来应对领导的检查。但是到中高年级之后,学校的基本精力全部回归到应试和向考分来冲刺,我们感到目前中小学的学生几乎就没有一个欢乐的童年和完整的少年。和我们在座的各位都经历过的在“文革”前17年的教育相比,那时我们感到学习有快乐,也培养出很多素质非常综合的人才。应该说,改革开放以后,连续30多年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跟这部分人的贡献和奉献关系极大。但是在“文革”之后的几十年,教育得到大发展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个有点令人担忧的变化。我们孩子的书包越来越重、课业负担越来越重、学习越来越不快活,换来的并不是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而是我们培养了不少应试机器,所以难怪有一些国外的智囊团人物说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中国没有核心竞争力,中国人只懂得模仿,不会创造。当然,这话听起来有些偏颇,也不够公允,但是反映的问题也的确存在。我觉得问题的实质和症结就在于我们对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及对人才的评估和使用制度方面出现了问题。因此,我的问题是教育部将如何改进有关制度,解决好推进素质教育的症结问题。与之相关的,我们也注意到学生中和社会上的道德出现了滑坡,也出现了像、药家鑫这样的负面人物。虽然是个别的,但是影响不好。我想请问教育部如何通过改进德育工作,来加强学校的文化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成长的环境。

  程津培委员提出了一个教育的根本问题。作为一个教育的资深专家,他和我的感受是一样的。素质教育很重要,但推进起来很有难度。素质教育强调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说,这是我们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它是我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和重大举措,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目的是要更多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素质教育非常重视,1999年就作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应该说素质教育的理念已经被社会广泛认同,不少地方和学校也结合自己的实际,探索了很多有效的办法,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正像刚才津培委员所说的,我们推进素质教育还面临一些困难。原因有很多,集中到一点,是我们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还不适应先进的素质教育理念,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对学校的评价、对人才的评价,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因此,最切实的工作,就是要把我们实际做的工作和我们倡导的素质教育理念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改变传统的,已经习惯了的一些体制机制,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把我们做的和我们说的、要求的统一起来,我觉得可以简单概括为做好“三个衔接”。

  首先要明确基础教育的定位和功能,基础教育就是为一个人终身发展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的教育。这是我们把它作为基础教育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面对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上好每堂、每门课。不仅要重视他的课程学业成绩,更要注重培养综合素养,让他们学会做人做事,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德智体美相互贯通。

  二是要改革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更加注重对学生平时品行的考察,更加注重对学生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创造条件、丰富方式,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方法的考察。

  三是要改革高校录取制度。高考制度一要坚持,二要不断改进和改革。要在统一入学考试的基础上,使综合素质好的学生能够有更多的入学机会。比如说,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免试保送入学;对有明显创新表现和业绩的学生,可以自主录取;对于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可以定向录取;对于有特殊才能的,在某些方面做出了很重要甚至杰出表现的,可以破格录取。要使素质好的学生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好学生,有好的入学机会。

  第二,要把学校评价与实施素质教育相衔接,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如果上面是解决什么是好学生的问题,下面就是要解决什么是好学校的问题。我们要建立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评价制度,把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有正确的办学理念,要牢固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二要有好的服务学生的措施,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为不同孩子的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我们还要有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关爱每个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三把人才评价与实施素质教育相衔接,改进社会用人制度。社会用什么样的人,怎样用人,对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因为升学与就业相联系,社会怎么用,学校就怎么培养,学生就怎么努力。我们要切实地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改变当前存在的单纯追求学历文凭的倾向。我们评价和选拔人才,既要看学历,更要看经历和能力,既要看文凭,更要看品行和水平,既要看学习成绩,更要看工作的业绩。这里我要特别回答一下程津培委员所说的德育工作,思想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素质。这就是我们常讲的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德育工作,仅2004年中央就发布了两个文件,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二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政策举措,应当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这一点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我们的德育工作,的确像刚才委员所说的存在一些问题,就是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吸引力、感染力不够。

  第一是加强课堂教学。德育课程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主渠道,我们要加强大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建设,构建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我们要挖掘大中小学每一门课程的德育功能,实现全科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要创新德育的方式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做到入脑、入耳、入心。

  第二是加强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优良的校风对学生的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我们要切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我们还要在新情况、新形势下,善于用网络开展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表率作用。

  第三是加强实践育人。社会实践是学生砥砺品质、提高觉悟的重要环节,要建好校外的实习基地,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要组织好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生活。

  第四是要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密切合作。大家都知道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学生是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要建立学校和家庭经常沟通的渠道,要在中小学建立家长委员会,全社会都应当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使学生在家庭、社会、学校都能受到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成长。

  校园安全事故广义上讲是指学生在校内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活动以及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的伤害事件。其中以小学、初中、高中和幼儿园阶段为主,校园安全关系到众多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百姓的幸福和希望。所以,这里我想就校园安全提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令人痛心。请问有关部门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现在我们看到,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对校车进行了严格界定,但是有人担心由于经费投入、校车达标等因素,这一规定反而会导致一段时期内普通家庭的学生特别是贫困、边远、山区等地的学生无车可坐,难以就学,有关部门就此作如何考虑。

  二是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和学校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校园恶性案件,学生食物中毒案件、伤害学生的安全事故和扰乱教学事故的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请问有关部门应当如何采取措施来共同维护和加强校园安全。

  三是我们也了解到,不少基层的教育主管机构和学校为了规避风险和责任,以保障学生安全为由,不惜舍弃或者是牺牲了一些应有的实践教学或者是体验类的活动,比如讲春游、秋游、运动会甚至一些体育课的项目,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损害了孩子们接受素质教育,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应有的权益,请问有关部门对此又做如何考虑。

  近期发生了多起校车事故,我们的心情非常沉痛。特别是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幼儿园的校车交通事故,教训非常惨痛。校车问题迅速地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我感到校车问题确实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国务院非常重视,按照总理的批示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十多个部门立即行动,着手研究校车问题。

  工作的切入点,我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抓紧制定《校车安全条例》,这个条例(草案)本月11日已经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研究建立包括完善校车标准等在内的校车管理制度。关于建立校车制度,实际上在中国来说,应该也是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个较新的事物,有不少问题都需要研究。这个月8日,发改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包括质检总局等十二个部门共同研究了工作方案,总的要求是: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符合国情、责任明确、可持续的原则,研究提出建立校车制度的顶层设计、标准体系、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目前,我们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这里包括研究完善校车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生产校车的政策,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多渠道地筹集校车资金,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的办法,校车运营线路设计以及支持校车服务的优惠政策等等。

  实际上还是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大的思路上,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建立校车制度的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学校的规划布局问题、城乡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的问题、道路条件的问题,又比如校车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校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资金筹措等等。涉及到的部门和行业都非常多,所以我们觉得统筹协调非常必要,这里要明确一个政府的主导责任。

  二是要社会参与。一方面,政府不可能“包办”所有的事项,非常需要社会的支持,多渠道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我觉得校车的安全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充分理解。

  三是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我国发展的不平衡特征非常明显,地区之间不仅经济发展水平有差距,自然条件、人口密度、学校布局,包括财力方面的差距也非常大。建立校车制度,总的来看还不能脱离国情照搬别国的做法。目前国务院多个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建立校车制度的意见,并且做好与《校车安全条例》的衔接工作。

  刚才,索丽生委员提到关于《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后,有可能出现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情况,实际上,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我总的感到,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疏堵结合,既要严厉打击黑校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快拿出几条能够保证学生正常出行的安全的过渡性办法。例如,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就设置了一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正如刚才向各位委员汇报的,中国的地区差异非常大,我们认为过渡期内的管理要求,一定要因地制宜地由地方政府制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可能会脱离实际地继续出现一些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公安部始终把校园安全问题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来抓。近几年来,与教育、综治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去年发生几起校园案件以后,我们采取了一些超常规的措施。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强力打击犯罪。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置,对于发现的犯罪线索主动排查,主动出击,严厉地打击。今年以来,我们就主动查处了1.2万起案件,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二是强化校园安保。全国公安机关向学校派出26万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指导校园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安全防范的教育培训。在校园周边调整警力部署,落实防控措施,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秩序,及时制止了一批要到校园去滋事的事件,排查整治了一大批校园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整体防控。坚持以面保点,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去年我们会同有关部门,下气力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特别是在校园周边的,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涉校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处置了一批在校园周边可能制造事端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化解了一批涉校矛盾纠纷,还制止了一批可能制造学校案件的苗头。

  四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我们在两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综治委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今年9月又在重庆市召开了现场会,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经过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牵头的教育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应当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涉校案件连续六年下降,今年又下降了14%。2005年全国涉校案件约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今年涉校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为0.33%,出现了明显下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必须常抓不懈,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

  一个方面是因为由于我们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这必然反映到校园的安全上。另外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比较麻痹,校园安全措施不够重视、不够落实。有的还强调客观的困难,没有解决实际的问题。最近,我们组织12个工作组到各地明察暗访,仍然发现大量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因此,我们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公安机关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履行职责,同教育和综治等部门一道,扎扎实实地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继续狠抓三个部门意见的落实,长效机制、总体措施都制订了,关键是抓好落实。二是要继续狠抓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落实,为校园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三是要继续狠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综治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同时,全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为学校各种开放性的活动创造安全条件,为学生外出和教育实践等活动提供安全的保障。我们相信,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只要我们各方面都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就一定能够把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谢谢。

  关于校车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先后发生了几起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了孩子的伤亡,教育部门和我们为人父母者都感到十分痛心,非常难过。它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把校车这个新问题提到重要的议程上来。事故发生后,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都分别牵头研究解决问题的法规和方案。教育系统一定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要协调家长进行选择、设计学生上下学的交通路线和交通方式,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关于维护和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涉及到师生的安危,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副总理曾经有一句名言,“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教育系统一直非常重视,特别是在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安全教育和演练;二是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三是加强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五是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刚才索丽生委员特别提到,现在有的学校因为安全问题减少了一些活动。这个现象确实是存在的,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学校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必须要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重要的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活动的安全。首先还是要进行活动的安全教育,把活动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向学生讲清楚,并进行必要的自我保护训练。二是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预案,明确有关人员、有关场地的安全责任。三是要解除校长和老师的后顾之忧,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依法明确安全责任承担人。要把活动搞好,同时避免活动的安全事故发生。

  当前为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大批村级小学并入乡镇,初中进入县城,农村学校数量大幅减少,许多学生上学路途远、不安全因素增加。部分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一些地区出现了辍学率反弹的现象。低龄学生住校,过早离开家庭和农村生活的环境,对学生的成长也有不利影响。并校不能搞一刀切,就近入学可以明显降低安全隐患。请问如何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布局调整工作。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最近一段时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特别是最近几起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后,更加引起人们的重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前提是要了解这个问题出现的起因和过程。一是全面了解和把握布局调整的原因。这里可以概括为“一少”、“一多”、“一高”。“一少”,就是农村学生数量减少,学龄人口减少。全国6—14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从2000年的2.05亿减少到2010年的1.58亿,减少了4700多万。 “一多”,就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增多,除了人口减少之外,又走了一部分。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目前约2.4亿,他们的子女要么留守,要么随迁。2010年随迁进城读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1200万。“一高”,就是对高质量教育需求提高。农村学校的规模小了,老师就少了,家长担心质量难以保证,也导致了学生向城镇学校流动。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由于上述的原因,我们的小学减少了一半,从55万所减少到26万所。初中减少了六分之一,从6.4万所减少到5.5万所。

  二是必须正视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情况。布局调整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提升了教师配备水平,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总体上是应当肯定的。但一些学校的撤并中,也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的问题,这是应当予以改进的。学校撤并后,要么住宿,要么不住宿。对住宿的学生来说,学校撤并后一些学生到离家较远的学校住宿,学校不仅要解决教和学的问题,还要解决吃、住、玩、卫生、安全的问题,以及家庭经济负担。而不住宿的学生上学,要么步行或骑自行车,占到了64%,要么乘坐交通工具,包括校车、公交车、租用车、私家车等,这也带来了交通风险。

  一要明确学校撤并的思路原则,要慎重对待学校的撤并,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的方便、交通安全、寄宿学校条件等多种因素。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撤并,对需要保留的教学点要坚持办下去,而且要办好。

  二要要明确学校撤并的工作程序,要建立学校布局调整的听证和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见,对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程序予以撤并的学校,也要先建后撤,解决好不住宿学生的交通问题,解决好住宿学生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要应对学校撤并带来的新情况。要改善寄宿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大学生的宿舍、食堂以及厕所等生活设施的建设力度,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要办好有需求的教学点,目前全国有近7万个教学点,要努力改善它们的办学条件,配备合格的教师,特别是采用信息技术,以及教师走教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提高这些教学点的教育教学质量。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建立校车制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解决好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谢谢。

  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如何提升职业教育的教学效果问题。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中具有重要的特殊地位,但是目前的职业教育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学生的生源逐年下降,教学质量也在下降。2、师资队伍的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教师有相当一部分不具有实际操作的技能。3、。4、课程建设脱离实际,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到了,要提升校企合作的力度,但是近年来在实际中,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由于制度等各方面的限制条件,还没有达到有机的结合,合作的效果也不明显。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如果能够让国有大型企业自主来办职业教育,可能效果会更好,这样可以解决教师的实际能力问题和学生的实训基地问题,以及学生就业后的去向问题。大型企业可以通过职业教育,预留一些招收的技术工人,这个过程中可以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信誉度,可能有些家长会让孩子们主动报职业教育。在我国过去有过这样的实践,而且实践效果也很好。我的问题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有大型企业自办职业教育这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的,有没有相应的举措。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实施调整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问题。袁部长提到,我们已经增设了22个学科和133个专业,这是很好的,但是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有些原有的学科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这些学科并没有得到加强。比如说法医学学科,我国宋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法医学的专著,比欧洲早300多年,文革时期我们的法医专业下马,改革开放后又重新上马。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社会建设领域中对法医学的需求越来越明显,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有60个事项的处置需要法医学提供技术支持。本次常委会修改的刑诉法和上次常委会修改的民诉法,对法医的司法鉴定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将来的需求量还在不断扩大,但是目前这个学科趋于萎缩,很多是生源不足,原因有三点。1、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公安和检察机关,但是要通过公,这就给法医专业的学生毕业设置到一道门槛。2、国家卫生考试中心2007年出台了一个规定,法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不允许考职业医师资格,但是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的学生就可以考,这样唯一一条就业渠道给堵死了。3、学科设置不够顺畅。本科教育是一级学科设置,但是研究生教育仍然按二级学科设置。相类似的情况,球速体育welcome林业专业也是存在这个问题,这都是急需的专业。我的问题是,对这类需要及时加强的老的专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何考虑,有没有具体的措施?

  刚才丛斌委员说得很好,职业教育的确非常重要,在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都提出职业教育要大力发展。从最近十年来看,全国中职和高职的年招生数翻了一番多,中职从398万人增至870万人,高职年招生从130万人增至310万人,分别占同级教育的半壁江山。“十一五”期间,我们的职业院校共向社会输送了4216万名毕业生,使得我国新增劳动力技能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是职业教育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您指出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应当说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原因有很多方面,像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质量难以保证;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办学的活力还不足;重知识、轻技能等传统观念影响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确保学生能就业、就好业。也就是说要加大投入,优化专业结构,使我们的职教与行业企业需求更好地对接。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的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落实资助和免学费的政策,减轻学生及家庭经济的负担。也就是要全面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渐扩大中职免学费的范围,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第三,拓宽毕业生发展的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要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的需求,确定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恰当比例,实行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培养的体系,开展高职注册入学试点,加快发展职教毕业生的继续教育。

  第四,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比如我们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就想通过多种方式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还要建立重能力、重贡献的用人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

  丛斌委员刚才提到的国有大型企业兴办教育的问题,就是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我们将抓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依法加强行业企业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参与。二是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这么做既为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留出一个发展空间,也为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辟一个道路。目前,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占10%,高职学校占4%,今后要在政策经费和项目等方面,支持企业办好现有的学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学校,或者与职业学校、地方政府联合办学。三是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工程师或者是高级技师担任教师,这是职业院校教师无法替代的优势。国务院部门已经出台了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优惠的文件,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保监会等部门也在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以有效化解企业和学校安排学校实习的风险。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

  关于丛斌委员提到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问题,确实是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这一点我非常赞同。专业是人才培养的载体,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目前我们正在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目的是引导高等学校优化专业结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培养人才。目前,这个新目录已经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2012年上半年发布实施。第二件事是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将来除了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可以自主设计目录内的所有本科专业,同时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关于法医等专业的状况。这个问题我们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有31所高校设置了法医学本科专业,经行业部门和专家组共同研究,在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目录中将法医学本科列入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我们希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法医学的本科专业的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刚才您提到的法医学列为一级学科的问题,我们将提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真研究。

  我们工作的重点有三个方面:第一,畅通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健全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完善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体系,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第二,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职业教育的职业化特征,防止职业教育办成简单的学历教育,大力支持和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强化操作实训,开展订单、定向式培养。我们管理的技工院校作为职业院校的一部分,探索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以及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标准、企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三,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表彰和奖励,继续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继续把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青年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让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在政策方面,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在聘用、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等方面已经制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下面我就发展职业教育补充汇报一些情况。大家知道,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就业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就业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7亿多劳动者中技能人才只有1.12亿人,所以需要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人人都能成才”的理念,努力在全社会,特别是在职业院校的青年学生中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技能就业的理念,共同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我作为一个老教育工作者,深深感到办好一所大学、办好一个专业,第一是要有办学的自主权,要使不同的学校和不同的专业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个性。第二是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学校不可以是一个办学模式,教学也不可以是一个教学模式。现在我深深感到,教育部对各个学校管得过细、过死,对学校的干预很多。

  我主要提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教学评估验收的问题。教学评估验收,教育部大概搞了十几年了,90年代初我在学校的时候就开始搞,搞得学校里怨声载道,对学校提出进行评估时提前两三年就通知了,这两三年学校校长干什么,一是抓钱把硬件条件改善一下。二是凭关系,将来评的时候可以说说话。三是弄虚作假。什么备课,教案是怎么写的,考试卷子是怎么搞的,这完全是花了大量的力量去弄虚作假。就做这三件事,最后完了,过去了,所以学校对此意见很大。而这项工作,据我所知,又是教育部下面一个事业单位牵头在做,我不知道这个事是不是教育部党组决定支持的。另外,这么多意见,教育部到底知道不知道?它的实际效果有什么作用?这是我的一个重点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211”和“985”。应该说,这个初衷是很好的,对有关院校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评的过程中问题也很多。现在我的问题是,这么多相关学校、那么多钱,现在用的效果究竟怎么样?据我所知,有一些学校进口了相当多的高端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三五年没有开箱的不是个别。如果说我们的“211”、“985”没有后续的办法管理细则,我认为达不到初衷的目标,所以我对这个问题也有一定看法。

  高等学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这四大功能,理应享有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对这一点高教法和教育规划纲要都有明确规定。感谢贺铿委员对高校自主权的关心。

  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中,我们加快了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了学校办学自主权。

  一是更多地向学校放权,包括扩大学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目前,除国家控制专业,像公安、医学外,高等学校可以自主设置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可以自主设置培养博士、硕士的二级学科,部分学校可以自行审核博士硕士的授权点。扩大招生自主权,现在在80所高校试点自主招生,每年招生规模2万人左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如取消对研究生院设置的行政审批,以后教育部门工作安排也不再以有没有研究生院为门槛。

  二是指导学校用好权,放权和用好权是统一的,也是相互促进的。在放权的同时要和学校协商,建立学校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和制约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布高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高校依据章程实行自主管理,制定公开选拔高等学校校长的工作方案,首批向海内外公开选拔两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校长,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保证广大教职工在学校管理发展的中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鼓励高校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三是推进改革试点,正像刚才贺铿委员所说的,我们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完全落实,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启动了一些改革试点,探索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成功的、成熟的逐步总结推广,最终不断实现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关于高校的评估工作,对高校实行本科教育评估是高教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通过评估要巩固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要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以推动教学管理制度化建设。在以往的评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评估标准、评估手段比较单一,工作存在着简单化形式化的倾向。今后我们需要作的是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改进评估方式,提高评估质量,达到评估的目标。一是强化自我评估。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公布学校本科教育质量自我评估的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要开展专业评估。开展行业深度合作的专业认证和评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适应。三是实行分类评估。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促进学校办出各自的特色。四是探索国际评估。有些专业可以按照国际标准,由国际机构进行评估。五是建立常态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减少评估工作对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干扰。

  关于“211”和“985”工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高校领域有两项重要的标志性工程,即“211”工程和“985”工程,教育部与财政部、发改委一起对这些学校开展了中期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总的来看两项工程的决策正确,富有前瞻性,成效显著,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开始进入全面收获的时期。一是培养了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人才,汇聚了一批国际水准的大师和学者。二是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产生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在自然科学三大奖方面,在社会科学奖方面表现优秀,具体数字我就不说了。三是提高了我国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缩小了和国际一流大学的差距。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和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当前,两项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我们现在211工程是112所,985所是39所,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开始进入了长期规划、动态管理、分段实施的阶段。同时为了更加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学校中的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给予支持;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我就民办教育问题提问。纲要指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和公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平等地位,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已经实施8年了,在民办教育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民办学校的定位。现在正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在民办学校叫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其定义不明确,给民办学校带来一定问题和困难。二是教师待遇。很多民办学校按最低的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退休以后与公办教师待遇每月差两至三千元。另外,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没有足够的高级职称名额及评审过程不合理等,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好的教师进不来,留不住。三是最为重要的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土地使用、税收、公共财政资助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而8年过去了,这些政策仍未出台。袁部长报告中指出,正在与相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请问这些意见何时出台?是否能够解决上述问题?

  刚才在回答社会教育投入的时候,已经说到民办教育问题。民办教育是我们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国有民办学校近12万所,占全国学校数的22%。在校生3400万左右,占在校生总数13.1%。其中幼儿园最多,占47%,其次是高等院校,占20.9%,义务教育阶段少一些。民办教育为我们国家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是三个方面,扩大了教育资源,优化了教育结构,促进了教育改革。但应当看到,像刚才严以新委员所说的,由于我们国家民办教育真正的恢复和兴起时间还不长,我们对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律特点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已有的法规政策也有不少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就是要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作为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把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最近,教育部成立了民办教育办公室,充实了管理服务的力量,加强了民办教育全国调研,梳理了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正在会同多部门,因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涉及到许多部门,起草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筹备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作出新的部署。

  一是要平等对待,对学校,要保证民办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学位点审批、对外交流等方面享有同公办学校同样的待遇。对教师,要依法推动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对学生,要落实与公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就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

  二是要大力扶持。在政策上,全面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性政策,重点破解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难题。在资金上,在教育规划和教育的重大项目中,把民办教育放进视野,纳入其中。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的任务要实行购买,拨付相应的费用。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对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学校予以奖励。

  三是要规范管理,要加强民办学校的党的建设工作,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四是要推进改革,民办学校现在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在于对学校是否营利这个界定和判断上不清楚。我们将积极推动试点,形成完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体制和扶持政策,推动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我的问题是关于创新型人才培养。我们要建新性国家,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培养创新性人才。我们注意到,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过于重视论文的数量,而忽视教学的能力,对学生的培养过于重视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锻炼。结果造成一些老师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水平的提高上,一些同学只懂书本的知识而缺乏实际的本领,更缺乏创新的能力,这就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难以培养出创新性人才。我的问题是,在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学生创新的教育,包括创新的意识、创新思路和创新实践的教育,如何营造既宽松又严谨的创新的环境氛围?

  刘委员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我理解就是要解决创新人才的培养问题。这个问题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认为,当前培养创新人才,重点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也就是转观念、改模式、强师资。

  第一,培养创新人才,首先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理念是先导,高校要夯实办学的核心理念。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最主要的标准;进一步树立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检验标准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追求;进一步树立以学生评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评价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二,培养创新人才,核心是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认为,形成创新人才层出不穷的局面,根本上要靠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探索形成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适应创造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体制机制。这方面,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228个高等教育项目中,有60多项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目前,在推进上有四项工作重点,也想在这里听一下委员们的意见。

  一是在19所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这个计划核心是立足高水平研究大学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建立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

  二是我们在193所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在开始启动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是推进高校与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是在17所高校推进试点学院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重点在招生制度、培养模式、管理方式、教师聘任这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性改革,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机制和氛围。

  四是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着眼于研究解决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不强问题。完善导师负责制,综合考虑师德、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遴选评价导师。在录取自主等方面也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加强专业学位建设,突出职业能力训练,建立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

  我还想与委员们探讨的是培养创新人才,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没有高质量的本科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把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最基础、最根本的教育。为了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本科教学工程,这个工程就是要解决目前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核心内容包括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等等。在这个工程当中,我们将支持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这个计划强调创造条件鼓励创新,让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在参与科研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第三,培养创新人才,关键在老师。有了创新型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创新型的学生,所以我们认为,关键要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为此我们考虑从三个方面来落实:一是坚持师德为先,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师德要求,加强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二是坚持教学为要,制定具体办法把教授给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一个基本条件,让最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同时改革职务晋升、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教师倾斜。三是坚持科研为基,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教师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结合,用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教学,改进科研评价办法,强调科研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

  在这里我要向委员们汇报,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教育部按照讲话精神研究制订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其中把培养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质量的一个首要工作,我们也即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部署。我想,创新人才培养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资源来共同探索、共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研究,来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谢谢。

  我们不仅需要研究开发人才和科学家,更需要大批的高素质的具有高技能的一线生产者和管理者。但是,现在的教育结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技术的发展需要,在办学层次上高等教育扩招比较快,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高校的目标定位趋同,综合性大学比较多,特别是进行大学合并后,专科学校少,结果是人才需求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普通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是高等技能的人才十分短缺,还有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的高等教育资源不足,一些地方大学师资和资金都比较薄弱,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适应社会需要,优化结构布局,特别是提出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这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后有哪些具体的规划和措施?

  我的问题是,如何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的变化,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重要的战略时期,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逐步向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制造业也从低端制造逐步向中高端制造升级,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正在加快,人才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大大提高。

  刚才您提到了几个问题,实际上是从不同的层面谈到了高等教育的结构问题。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当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知道,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当中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结构调整是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我们知道,到2010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现在达到3105万人,毛入学率达到了26.5%,教育规划纲要确定2020年高教毛入学率达到40%,未来10年要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适龄人口下降将贡献10个百分点,这么一计算,实际上规模增长拉动只是6个百分点,所以说还是要稳定规模,在规模和结构的关系上,重点是调整结构。这6个百分点的发展增量,也是主要用来调整结构的,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公办高校本科规模相对稳定,十年增加不到2个百分点,这2个百分点也是主要用于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支持应用学科薄弱学科和教育欠发达地区。

  一个导向,就是要使高等教育的类型结构、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区域布局结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和国家创新型体系建设,服务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文化繁荣发展的需要,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中国特色城镇体系的建设。

  两个战略重点,一个重点是在人才培养的结构上。要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具体来说,一是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明年国务院将再次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也原则同意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我们将通过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国家层面努力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二是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高校分类管理办法,按照需扶特的原则,鼓励高校合理定位,各展特长,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三是建立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机制。通过目录指导、规划引领、分类评估、信息服务、拨款引导等方式,推动高等学校,无论是综合性大学还是应用性大学,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人才,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基础行业,和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急需人才予以重点支持。四是在研究生教育上,重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2015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大体上相当,这是一个重点。

  第二个重点是在区域结构上,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具体地说,一是省部共建,与目前高等教育相对薄弱的地方共建22所高校,支持这些高校加快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二是招生倾斜,从2000年到2011年,部委所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从45%降到了25%。调整后存量及增量主要投向了中西部地区,2011年支持中西部招生规划,投放招生计划增量是15万人,这15万人就相当于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了60所每年招生2500人的大学。中西部计划输入省(区),2011年最低高考录取率都超过了60%。高校设置也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向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倾斜。三是对口支援。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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